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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節(jié)能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3-06-05
來源:
證券代碼:603126 證券簡稱:中材節(jié)能 公告編號:臨2017-007
中材節(jié)能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材節(jié)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材節(jié)能”)于2017年3月1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擬對《公司章程》有關章節(jié)和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一、章程內容修訂
章節(jié) | 修訂前 | 修訂后 |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六節(jié)股東大會的表決和決議 | 第九十二條 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對提交表決的提案發(fā)表以下意見之一:同意、反對或棄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作為滬港通股票的名義持有人,按照實際持有人意思表示進行申報的除外。 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股份數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 | 第九十二條 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對提交表決的提案發(fā)表以下意見之一:同意、反對或棄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作為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股票的名義持有人,按照實際持有人意思表示進行申報的除外。 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股份數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 |
二、除上述內容修訂外,其他條款內容不變。
三、《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材節(jié)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13日